
郑慕智博士简介
郑慕智博士现任香港胡百全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香港教育统筹委员会主席、免费幼稚园教育委员会主席、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程序复检委员会主席、前任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工作咨询委员会主席,以及全国政协委员等多项公职。他不仅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也是香港杰出的社会领袖。郑博士对高等教育事业的贡献更与UIC息息相关。自1997年到2006年,他担任香港浸会大学校董会及咨议会主席,并着力促成了UIC的创立。UIC授予郑慕智博士荣誉院士荣衔,是表彰他过去30年,服务社会不遗余力,同时十分关心教育和青年发展,并感谢他对UIC的支持。
荣誉院士郑慕智博士赞辞
郑慕智博士不仅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也是香港杰出的社会领袖。郑博士在香港大学获得法律学士学位,成为胡百全律师事务所的见习律师,开始了他近四十年的律师生涯。1975年,他成为香港高等法院律师,专门处理人身伤害和纪律聆讯方面的案件。随后,他逐渐拓展到知识产权、商标和工业设计、公司法、企业管治、财务、重组等领域。1994年,郑博士成为胡百全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推动该所拓展在香港和中国内地的法律服务。郑博士还是英格兰及威尔士最高法院律师、澳大利亚维多利亚省高等法院律师、新加坡最高法院大律师,以及国际公证人和中国委托公证人。郑博士先后于2007年及2008年获香港浸会大学和香港岭南大学颁授荣誉法学博士学位。
过去30年,郑慕智博士在服务社会方面不遗余力。他现在担任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程序复检委员会主席、前任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工作咨询委员会主席、离职公务员就业申请咨询委员会主席、马湾公园咨询委员会主席、航空发展咨询委员会成员等公职。特别是,他曾在1991-1995年期间担任香港立法局委任议员。另外,由于郑博士多年来一直为多家非牟利机构提供免费专业服务,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于2011年获香港律师会颁发“香港律师事务所公益奖”。郑博士还是香港董事学会创会会长,是推进香港企业管治的先驱。
郑慕智博士同时十分关心教育和青年发展。他曾任香港青年协会理事和香港青少年培育会执行委员多年,是儿童发展配对基金主席和优质师友网络的发起人。他担任香港公民教育委员会主席七年,直至2003年。郑博士是现任香港教育统筹委员会主席和免费幼稚园教育委员会主席。郑博士对于高等教育事业的贡献更与UIC息息相关。自1997年到2006年,他担任香港浸会大学校董会及咨议会主席,并着力促成了UIC的创立。
为表彰郑慕智博士在社会服务领域的杰出贡献,他于1996年获委任为太平绅士,1997年获颁授OBE勋衔,2003年获颁授金紫荆星章。郑博士还是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十一届和十二届北京市政协委员,以及中华海外联谊会理事。
主席先生,鉴于郑慕智博士在专业领域的卓越成就,对中国内地和香港公共事务的杰出贡献,并感谢他对UIC给予的大力支持,谨此恭请主席授予郑慕智博士荣誉院士荣衔。